今天对旅行商人亚克来说是值得高兴的一天,在途中的小镇从村姑那里用低价买到了叫做‘断育草’的药草。
断育草顾名思义,碾碎之后经过一些手序做成的药丸可以起到预防或堕胎的作用。
当然,小镇上本来就人口不足,这种药草就显得没什么用处了,村姑抱着这种想法把药草卖给了亚克。
但少年开始就学习经商的亚克已经称得上老练了,就算是低价也不会去买没用的垃圾。
他今天的目的地是傍晚左右能到达的都市卡努阿斯弗斯,因为不小的规模,其中也有几名贵族,当然也不泛一些高级的消费场所。
在这种地方,人们都能过上小康的生活,自然就会去寻找一些娱乐,当然也包括‘那种’服务,所以对断育草药丸有不小的需求。
偏偏断育草还只在乡镇等偏远地方的森林里才有,所以说能一般卖出个好价格,而且这次亚克也事先与卡努阿斯弗斯里的熟人联系好了,说是能帮他找个好出处卖掉。
断育草的产量还是很少的,所以只能说亚克真的很幸运。
要从小镇去卡努阿斯弗斯还需要经过一段山路,现在大概是下午的5点左右,亚克在这段路上已经走了2个小时了,但是这段山路就像永远不会中断一样。
这笔买卖完了,钱大概就够了吧?
亚克这样想着。
他指的是在城里开店的钱,开店是每一个旅行商人的目标,毕竟相比起来,开店的收入无论是安全和稳定上都要强多了。
抱着这样的想法,拍了拍爱马的背,爱马也像明白了一样,稍微加快了速度,路久生变,进城以后就安全了,亚克可不想在路上横生事端。
可是,亚克不会知道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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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在哪里的房屋中,将所有肌肤罩在黑色斗篷里的人,看着眼前墙壁上的地图。
在其上的一点,泛黄的羊皮纸闪耀着不正常的红色。
斗篷里的人小小的抬起了头,帽子下隐约的露出了脸庞纤细的轮廓,隐隐约约可以看出是一位女性。
这样的她,用夹杂着痛苦与不甘的声音,吐露了心声:
“这种事,什么时候能结束啊......”
话语落下,在银白色的光芒闪过之后,披着黑色斗篷的她,在房间里消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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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卡努阿斯弗斯,是颇为繁华的一个都市,一般衣食无忧还有余裕的人会选择在这里定居。
此时的街上,却有一个显得格格不入的人。
像是用破帆布和残絮做成的衣服,上面全是污渍,甚至还有破洞的地方。
脸颊上的胡须,虽不浓密,但是全都长而带卷,明显是久未梳理。
顶上的头发也一样,并且由于没有清理过的缘故,一撮一撮的黏在了一起。
露在外面的皮肤也是脏的让人看不清原本的颜色,按照脸部的线条来看可能不是太老,但无神的眼睛却又显得很沧桑。
要是非给一个形象的话,只能说是流浪汉。
“妈妈,这个人浑身脏兮兮的哦!”
“嘘,别说了,赶紧走过去!”
像这样,周围的人脸上都透着毫不掩饰的厌恶,经过的时候都远远的绕开他。
这也是可以理解的行为,流浪汉对此也没有介意什么,只是缓缓地走着,没有在意周围的人。
但是俗话说得好:不怕人找事,就怕事找人。
这个流浪汉,没有走在行人在两旁的步行道上,而是中央的大道上,这里一般是给人力车或是马车走的路。
木制的车轮压过石头做的地面,以及马蹄铁踩踏时所发出的声音,在城里,一般足够作为不小心走上大道的人的警笛了。
男人听到这个声音,却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,毫不在意与自己迎面驶来的马车似的,径自的往前走着。
马车夫想着到跟前的时候,眼前的流浪汉怎么着也会躲开的,就没太在意的让马保持小跑的速度前进。
可是随着距离越来越近,流浪汉一点躲开的意思也没有,马车夫一咬牙,使出全身的力气勒紧了缰绳,马鸣叫了一声,使劲急停后站稳了脚步。
流浪汉顿了一下,这才停下来,看这样子,就像是刚发现眼前的马车一样。
马车的主人在卡努阿斯弗斯里算是广为人所称道,虽然这个‘称道’更多的是负面意义就是了。
卡努阿斯弗斯城主之子,迈金托什·刘易斯,城里著名的花花公子,也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就对平民破口大骂,城里的人也颇有意见,奈何城主本人倒是尽职尽责,亲民的好人,所以一般人们也就对这个花花公子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,就当做是给城主平时作为的一个面子。
因为马车的急刹车,本是坐在羊的软毛编织成的高档座椅上喝着酒享乐的刘易斯,多亏了旁边心腹扶了一下,才没有摔倒,但是瓶中的红酒却撒出来了不少,让刘易斯甚是心疼,这可是他几次三番才向父亲求来的好酒,平时都不舍得喝,今天发了笔横财才拿出来喝两口。
刘易斯推开木头做的滑窗,发现都是前面死流浪汉挡道害的,一下子火上心头:
“纳尔森,去把这个挡我道的人赶走,顺便给他点颜色看看,回来再接着喝酒。”
心腹的纳尔森点了点头,将手中酒杯里剩下不多的红酒仰头喝干,下了马车,走到了流浪汉的身边。
“喂喂,赶紧给刘易斯大人把道让开!”
这边是不为所动,只是呆呆的站着。
“听到老子说话没有?叫你让开呢!”
这边还是一样。
“我可警告过你了啊,别敬酒不吃吃罚酒!”
纳尔森就是一个急性子,人品也不怎么好,上去就要动手,人品好了怎么可能去当刘易斯的心腹呢?
纳尔森是冒险者出身,那个时候也是小有名气,现在年纪大了,才找了这样一份工作。
看似是随意的向流浪汉挥出的一拳,实际上无论是从角度,或是力量来说都非常的刁钻,以前身为冒险者讨伐魔兽的经验从这个动作里都可以看出来。
这样前资深冒险者的一拳,别说是流浪汉了,就算把卡努阿斯弗斯的卫兵里的好手叫来,恐怕都得吃亏。
......但,也仅仅如此。
流浪汉迎着拳头走了上去。
哼,只是个傻子而已嘛?
纳尔森看着眼前不进反退的人,这样作出评价,在他看来,自己这样一拳,要想躲开的话,只要往后跳开,而且还会因为动作过猛而趔趄。
流浪汉的眼神依旧呆滞。
这一拳下去人不会出事吧?在拳人相碰前的一瞬间,纳尔森突然意识到了这样一个问题,所以在挥拳上收下了一分力气,这样能把人打退,却又不会受什么大伤。
收完力气后,纳尔森刚放下心来,却发现眼前的人已经不见了,四下一看,流浪汉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到了自己身旁左侧。
不是什么善茬!
这是纳尔森第一时间的想法,但是有经验操作的身体已经在想法冒出的前一刻做出了反击:旋转身体,带动右腿去鞭腿,而这一下已经没有再收力。
但是又与纳尔森的想法不合,流浪汉既没有格挡,也没有以命换命的对他的上半身攻击,而是从膝关节开始弯曲,令身体向后倒下。
这样不就摔倒了吗?不过倒也是一种办法.....纳尔森提前想好了下一招,准备停住鞭腿,然后向下用脚去劈。
再一次,流浪汉向下倒到了几乎平躺的程度,突然挺身又站了起来,这时候纳尔森再想什么都已经来不及了,流浪汉这下子已经绕过了鞭腿。
流浪汉用左手直接握上了纳尔森的脖子,一发力,就把纳尔森按在了地上,手指的力气更是越来越大。
纳尔森感觉到了窒息的危险,双手一起试图扒开流浪汉的手指,却发现自己双手的力量似乎还不及对方的手指。
被流浪汉这样扼住呼吸一会,纳尔森就只是象征性的抵抗了,曾经站在生与死的一线上与魔兽对峙的他,知道对方是真的想要他的命,而且自己论实力也差的太多,被压制成这样已经相当于丝毫办法没有了。
流浪汉就算是杀人中也毫无神彩的眼睛里,突然闪过了一丝光亮,然后松开了左手。
纳尔森如获大赦一样,毫不在意形象的任由口水从嘴里流出来,他现在只是想让肺与空气更多的接触。
事情闹成这样,旁边的平民早就乱成一锅粥了,该跑的跑,还有大胆的站在远处凑热闹——“喂,这里发生什么事了?”——当然也有人把卫兵叫来了。
几个卫兵找围观的人打听了一下,虽然觉得两个人都有错,但是城主儿子的心腹受害更大一些,再加上如果抓起来的话那个刘易斯肯定还有一堆麻烦事,就围起来,用手铐铐住了流浪汉,带走了,留下身后仍然在大口呼吸着的纳尔森,和破口大骂的刘易斯。
过程中流浪汉刚才的凶悍好像错觉一样,只是眼神呆呆的任由卫兵把他带走。
围观的人里,有这样一个全身黑色斗篷的人,在所有人都散去之后,她跟着带走流浪汉的卫兵一起往监狱的方向走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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